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驾驶技巧 驾驶技巧

车用天然气价格放开以后归谁管_天然气汽车国家有什么新政策

tamoadmin 2024-06-27 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2.2015年lng天然气重卡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3.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重大转向:混动进、电动退4.出租车油改气国家有政策吗?合法吗?5.新能源国家政策有哪些6.为何说新能源准入门槛放宽,更考验车企的产品力?汽车油改气有很多优点,比如燃料成本低,排放相对比较环保等,相信有不少车主都奔着汽车油改气的优点去改装自己的爱车了,那么国家是否支持广大车主进行油

1.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2.2015年lng天然气重卡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3.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重大转向:混动进、电动退

4.出租车油改气国家有政策吗?合法吗?

5.新能源国家政策有哪些

6.为何说新能源准入门槛放宽,更考验车企的产品力?

车用天然气价格放开以后归谁管_天然气汽车国家有什么新政策

汽车油改气有很多优点,比如燃料成本低,排放相对比较环保等,相信有不少车主都奔着汽车油改气的优点去改装自己的爱车了,那么国家是否支持广大车主进行油改气的改造呢?下面就让我带大家了解一些有关油改气2019年新政策。

2019油改气新规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至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稿指出,将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也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

据悉,目前更是有多个省份推出了汽车油改气地方性新规。而各个省份进行汽车油改气的车主也非常的多,主要集中人群为出租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如果文件真的实行了,那就意味着这些地方性规定与国家新政策不同的地方都要更改,很多改装汽车会受到影响。

曾有信息表明,国家能源局联系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部等各部委调研"油改气",由于汽车油改气监管难度较大、监管成本比较高等因素,政府更倾向于鼓励使用原厂出产的天然气车辆,而不是"油改气"。

由于目前原装天然气汽车主要存在于低端市场,中高端轿车很少,因此如果禁止汽车油改气,那么就有很多车主只能等到车辆报废才可以更换天然气汽车。由此来看,现在仅仅是在征求意见,距离政策落实还尚有时日,而且很可能国家层面上禁止汽车油改气,但是具体实施办法还是得看地方性法规。如果各位车主需要进行汽车油改气,只需要到具备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的单位改装就可以了。 @2019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挂蓝牌。

接成都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通知,为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于2021年5月28日起,将对现有“双燃料”车辆(含出租车、“油改气”车辆)严格按照在用车检测标准要求进行双燃料排放检验。

具有两套燃料供给系统,一套供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另一套供给其他燃料,两套燃料供给系统按预定的配比向燃烧室供给燃料,在缸内混合燃烧的汽车,如柴油-压缩天然气双燃料汽车,柴油-液化石油气双燃料汽车等。

2015年lng天然气重卡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重大转向:混动进、电动退

1、挑战

由于缺少加气站以及维修站等基础设施的配套,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够完善,目前LNG重卡仍难以大规模推广。具体来说:

1)国家政策现在并没有明确把天然气划分为新能源给予支持鼓励,市场发展前景并不明朗。

2)加气站数量不足是目前天然气重卡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累计有450个燃气车型及底盘进入“公告”,天然气汽车生产企业的数量超过60家,整车产量超过8万辆。但目前我国已经投产的LNG加气站仅300多个。有限的加气站阻碍了LNG重卡市场的发展。

3)采购成本偏高以及油气差价可能缩小也是目前阻碍天然气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目前用气较用油可以节省成本达30%以上,但目前主流LNG重卡的价格较柴油车每辆要贵8万元左右,相当于在购车成本上需要多投入约30%,很多用户还难以接受。同时,油气价格都在波动。据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预计,到2015年,我国天然气产量有望达到1850亿立方米,需求量达2600亿立方米,供需缺口达750亿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上调或将在所难免。而如果天然气价格涨至柴油价格的75%以上,使用天然气的成本将不比使用柴油低多少。

4)在用车改用LNG目前也无相应法规和政策,使LNG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销量增长迟缓。

2、机遇

1)政策支持。去年起,交通运输部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一是通过节能减排示范推动煤层气的应用。二是在启动的“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中,把“推广清洁燃料车辆”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鼓励营运车辆“以气代油”。三是去年6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支持天然气汽车项目。去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天然气汽车使用资金6596万元,占总资金的26.38%。2012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项目中,新能源车辆应用类项目最多,其中又主要以LNG汽车应用为主,33个项目中有30个是LNG应用项目,另有两个项目为CNG车辆应用。2012年,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从之前的16个增至26个,并将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列出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试点,鼓励天然气汽车发展。江苏省还被列入全国道路运输行业推广LNG汽车试点省份。此外,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编制的《天然气“十二五”规划》目前已形成正式文稿,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预计不久后将对外公布。

2)大批量的LNG加气站的投资建设,为LNG车辆提供气源保障。交通部今年将扩大天然气汽车试点城市范围,从之前的?6个增到目前26个,甚至或将对企业给予现金补贴等鼓励支持。而据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预计,到2015年,我国天然气产量有望达到1850亿立方米,到2013年,国内LNG加气站数量将增加到2000余个,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公路运输线路的LNG加气站网络。

业界预测,如果加气站能跟上市场需求发展,形成较完善的网络,天然气汽车或将有较大爆发潜力,未来天然气重卡将占重卡总量的1/3到2/3左右。液市LNG 天然气资讯

出租车油改气国家有政策吗?合法吗?

中国汽车实现节能减排的技术路线将出现重大变化,以混合动力为主的节能汽车在未来15年所占的市场份额将提升,而纯电动和插电混动构成的新能源汽车的份额则会减少。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过去10年全力以赴推动纯电动汽车发展,并希望以此赶超传统汽车强国的战略出现调整。

9月16日,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于南京举行的“全球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创新大会”上,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王秉刚介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以下简称“路线图2.0”)透露了上述方向。

王秉刚说,中国新能源汽车与节能汽车应该并举发展,到2035年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各占一半,而混合动力是内燃机汽车最有效的节能技术,要积极推动传统汽车实现“混动化”,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全面采用“电驱动”技术,用“全面电驱动化计划”代替“禁燃时间表”更符合国情。

2015年,受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咨询委员会和工信部委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行业专家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编制工作,2016年10月26日正式发布路线图1.0版本。路线图2.0的编制于2019年3月启动,历时一年多时间,有1000多名专家参与了编制。路线图2.0已经于8月23日通过验收,并将于10月27日2020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期间正式对外发布。

按照路线图2.0的规划,混动新车到2025年要占传统能源车的50%以上,2030年占75%以上,2035年要达到100%。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占汽车总销量的20%左右,2030年占30%以上,2035年占50%以上。

而四年前制定的路线图1.0提出的目标是,节能汽车2025年占比40%,2030年占比50%。新能源汽车2025年占比超过15%,2030年占比超过40%。

两个版本的路线图对比一下可以发现,混动汽车占传统能源车的比例显著提高,路线图1.0的目标是到2030年占50%,路线图2.0提高到了75%。同时,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则出现下降,路线图1.0的目标是到2030年占40%,路线图2.0则降低至30%。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2019年12月公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路线图2.0的目标也比其低5个百分点。不过,该规划的正式文件尚未公布。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目标降低,到2025年的乘用车(含新能源)新车油耗目标也从路线图1.0中的4L/100km放宽至路线图2.0中的4.6L/100km。

同时,在大力鼓励混动汽车发展的同时,动力电池的发展路线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要改变以往偏能量密度的策略,还要发展适用于混动车辆的功率型电池,以及能量功率兼顾型电池。

“制定路线图2.0的专家一致认为我们要同时重视传统汽车的转型,要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一起抓。”王秉刚表示,中国汽车产业今后15年之所以要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应该并举发展基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中国地域广阔,地理、气候、道路、使用环境很复杂,多元化的汽车技术和多元化的能源结构可能对中国更加适合。二是中国是能源消耗大国,交通能源只有多元化才更加安全,仅仅依靠电或者仅仅依靠石油都是不安全的。三是中国的电力还是以煤炭发电为主,电力部门的规划到2035年煤电仍占一半左右,而煤炭除了作为能源以外,还是珍贵的材料资源,我们也要珍惜它,而世界上还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可以被我们利用。

不过,王秉刚同时指出,在强调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并举发展的同时,仍然要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不动摇。10年前中国确定的以“纯电驱动”为主的发展战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电动汽车拉动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与充换电基础设施产业链初步建成,改变了延续百年的传统汽车产业链结构,成为中国汽车工业发展与增强竞争力的新的重要基础。

路线图对于车企的技术路线选择将起到什么作用?该路线图的制定目的是“支撑政府行业管理、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及引导社会资源集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过去几年车企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的主要依据仍然是政府的补贴政策,由于混动汽车没有补贴,绝大部分车企都放弃了混动技术路线。不过,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逐年退坡并将于2022年底彻底退出、以及“双积分”政策鼓励发展低油耗节能汽车,预计混动技术路线将重新受到车企的重视。

不过,一个尴尬的局面是,在过去十年中国全面推动纯电动汽车发展的背景下,很多自主品牌车企已经放弃了混动技术路线,也停止了对高效内燃机技术的开发,大部分车企也不具备混动车辆所需的机电耦合技术研发能力,在这种局面下,传统能源乘用车的全面混动化要如何进行呢?当然,以丰田为代表的在混动领域拥有强大技术能力和丰富产品组合的跨国车企肯定会对中国的政策调整拍手称快。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国家政策有哪些

一、出租车油改气国家并没有什么政策。

二、不和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

1. 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

2. 加大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

3.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扩展资料

油改气不合法和改装企业乱象或是叫停原因

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贡敏将油改气称为“不合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

由于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监管制度不完善、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使用的车辆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保障及检测等原因;

无法保证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

此次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看来,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油改气’改装厂存在的行业乱象”。“因为涉及易燃性的安全问题,有一些改装企业不具备资质。”

郑州市一共60多家有资质的“油改气”企业,在蒋贡敏看来,其中包括日产、宇通等知名品牌企业。“但还有很多小工厂是没有资质的,通过熟人只要获得了出租车公司和天然气公司的认可,就可以成功改装。”

有行业人士提出,应鼓励发展双燃料机动车。

“国内‘油改气’行业人士已经联合起来向国家有关部委提交建议,以阻止征求意见稿的落地。”一“油改气”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油改气’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今天已经召开,大家现在正在搞联盟。”

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结-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凤凰网-叫停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行不?

为何说新能源准入门槛放宽,更考验车企的产品力?

1.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2.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

1.1倍给予补贴。

3.

1.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飞速发展起2011年初出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篇第十章提到汽车产业要加强节能减排科研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要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即将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进一步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明确了目标。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而已经广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有这么几点调整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一是工信部删除了此前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三是删除了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具体来看,删除企业“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是为了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前的规定中,满足设计开发能力要求高且多,包括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设计开发机构,统一负责产品设计和制造开发全过程的工作等8项具体条款。

如今设计开发能力不再是考核指标,这意味着企业的研发和生产将分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责任是生产、销售和维护产品的品质,因此新能源车企的产品设计能力与企业的生产制造可以相脱离。

也就是说,新能源车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代工模式,这一方面可以加快产品上市交付的节奏,另一方面对于解决当下产能过剩的问题也能够发挥极大的作用。

并且,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以及对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对新能源汽车的注意力有生产端转向了消费端。

此外,延长企业两年过渡期为那些产品正在筹措中的新能源车企提供了更长的缓冲期。

根据此前的规定,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如果不能达到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一旦生产资质被撤销,企业将无法申报产品。

由于疫情的影响,本就处于新能源寒冬中的新能源车企更是难上加难,资金链压力、复工延期等都对企业正常的运转造成了冲击,如今的两年过渡期是对新能源车企的照顾,让它们能够更加平稳的渡过这段艰难的时刻。

至于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则进一步降低了新能源市场的准入门槛。

现行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与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6日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并称为新能源汽车“双资质”管理规定。

进入新能源领域的企业需要满足上述双资质的要求,才能够取得工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销售、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资格,即很多造车新势力苦苦追寻无果的“准生证”。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调控从生产端向消费端转移,新能源汽车将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市场化竞争才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要的新兴战略产业,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经之路。

从国家能源战略来讲,中国目前是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对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的依赖程度日益增长,发展新能源汽车能够一定程度的减少石油消耗,逐步摆脱对石油进口的依赖。

从环境保护来讲,汽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碳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以及其他有害颗粒物,对大气有着很大的影响,导致温室效应、雾霾现象等时有发生。

而新能源汽车不会产生尾气,属于零排放,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因此,国家始终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并对它寄予厚望。

不过,眼下的新能源市场或许已经到了最困难的时刻,先是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导致新能源寒冬,再就是新冠状肺炎疫情对整个汽车行业造成的巨大打击。

而新能源汽车由于体量较小的原因,抗风险能力差,遭受的冲击更为猛烈,救市政策便显得非常有必要。

从疫情得以控制,各车企逐渐复工开始,广州、湖北等地便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刺激汽车消费,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消费。

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三大举措促进汽车消费,其中便包括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新能源市场迎来重大利好。

如今仅仅过去一周的时间,工信部便发布征求意见稿,对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进行放宽,足以见得国家对新能源市场的重视。

当然也有人担心放宽准入门槛是否会开启新一轮造车新势力横空出世的戏码,造成资源的浪费以及新能源市场的混乱。

事实上,此时的新能源汽车已经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逐渐开始规范,新能源汽车的资本投资也趋于冷静,这从去年造车新势力的融资情况便可见一斑。

并且,新能源市场已经初步形成行业竞争的格局,造车新势力、传统车企入局、特斯拉国产等让新能源市场竞争十分复杂,想要滥竽充数是相当困难的。

另外,消费者对于新能源产品也有自己的分辨能力,不再是只看重价格或者某一方面的突出,更重视新能源产品的全面实力,只有具备竞争力的产品才能得以在市场上生存,否则将会逐渐被消费者和市场淘汰。

准入门槛放宽的意义,在于让更多的车企拥有资格参与到新能源市场的竞争中,至于产品究竟如何,则依靠消费者与市场来分辨,真正的将决定权交由消费者与市场。

开年以来,新能源车企特别是造车新势力承受了重压,处境相当艰难,如今各种促消费政策的推出、补贴政策延期以及准入门槛放宽等,为它们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沃土,并且坚定了它们走下去的信心。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突破寒冬与疫情双重桎梏,则要新能源车企凭产品说话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文章标签: # 汽车 # 新能源 # 企业